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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师公告

关于落实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通知(5号)

校各直属党组织、各单位(部门)、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部署,以市委工作法为战法,切实将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抓实做细落到位,全力打好这场事关人民群众、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师生员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移风易俗,疫情防控期间,不操办红白喜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师生员工之间相互监督。

2、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对所属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管理,对凡是外省返鞍人员,自到达鞍山之日起,一律自行居家隔离14天,并主动向社区及学校报备。自行隔离期间如出现发热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采取有效防控措施,转运到属地指定发热门诊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3、各单位(部门)要积极配合专项工作组加强对相关所属场所的管理,加大校园环境卫生的整治力度。做好开学前教室、宿舍、食堂、体育馆、图书馆、卫生间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的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等工作,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提前谋划,多方筹措能够满足学校开学后疫情防控需要的物资储备,落实师生员工返校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制定开学后疫情防控及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的预案,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科学运转。

4、各单位(部门)在开学后,要组织全体师生员工将废弃口罩规范投放到指定收集容器内。校防控保障组要按规定提前设好校内投放区域及收集容器。

5、根据省市关于做好老年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离退休管理中心要对我校离退休职工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切实提高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让他们感受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6、师生员工可以通过电话(04128890000及“爱鞍山8890民生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我有诉求”板块,反映身边有发热症状的人员情况;举报各地区各部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控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及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线索。



鞍山师范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