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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师公告

关于个别微信公众号侵权并以我校名义发布商业信息的声明

近日,个别微信公众号以我校名义发布《鞍师学院1000元豪礼,抽一位幸运儿,你是那位“天选之子”吗?》商业营销信息,误导师生和网民,影响学校声誉。对此,我校声明如下:

1、我校官方微信公众号为“鞍山师范学院”、“微鞍师”,我校从未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或授权某微信公众号发布此信息及此类信息,也从未开展此活动及此类活动。

2、 “鞍师”为我校简称,仅限校内官方媒体平台发布。涉事公众号“鞍师助手”以个体工商户注册,并设置“鞍师教务”、“鞍师生活”等栏目,未经我校任何授权。学校已针对这种侵权行为有关部门进行了举报和投诉,并且对这种损害师生利益给我校造成不良影响的侵权行为,我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3全校师生员工要提高网络信息辨析能力,遵守网络信息管理要求,对虚假有害信息,不浏览、不参与、不转发,并坚决抵制这种侵权非法行为。

特此声明!


       鞍山师范学院

       2020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