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山师范学院在校非师范生2012年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报名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从2012年开始,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每年组织一次,时间为每年3月份第三个星期六。报名考试由市招考办统一负责。 一、报名条件 凡非师范类本专科学生均可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其中,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须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1、学校本地考生可以于1月5日-1月13日到市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高职院考生要求于1月5日-1月13日到市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详见市招考办通知。 2、考生也可于2月16日-2月18日在我校报名,为方便学生,市招考办现场办公。报名地点另行通知。 3、考生报名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报名时须留存身份证复印件,缴纳报名考试费。考生须按要求准确全面的填报本人相关信息。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为: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中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小学)。 考试时间为2012年3月17日 上午:9:00-11:00 教育学(中学)、教育学(小学) 下午:13:00-15:00 教育心理学(中学)、教育心理学(小学)报考中学(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须考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中学);报考小学(含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须考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小学)。 鞍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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